“收了10公斤土特产就背了个行政警告处分,这太不值了……”这几天,贵州省黔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刘智明被处分的消息在当地医疗系统的反响很大,大家为他“晚节不保”感到惋惜。 刘智明,一位58岁的医疗业务老骨干,工作中认真负责,是大家公认的“老专家”,再过2年他就将光荣退休。可是,因为在对乡镇卫生院进行工作检查考核时收了土特产,他背上了30多年职业生涯的第一个处分。
2014年12月15日至17日,刘智明带队对黔西县花溪、中坪、雨朵三个乡镇卫生院进行年终检查考核。这期间,三家卫生院分别向考核组赠送了价值160元的面条40公斤、374元的花生17公斤、2068元的菜油110公斤。
想到收的这些东西都是当地的土特产,乡镇卫生院的“好意”又不好拒绝,刘智明等人也就收下了,其中刘智明个人分得土特产价值259元。
考核结束后,有群众在黔西廉政网“留言板”举报,反映刘智明在带队检查考核工作中收受土特产问题。县纪委认为,这是典型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必须严处快查。
县纪委立即派出调查组分成两组展开调查。一组负责对刘智明等人进行谈话了解情况,另一组在3家卫生院实地取证。
“没有收,那些土特产是我们请卫生院代买的,不信你问别人……”对刘智明等12名考核组成员(含两名驾驶员)进行谈话,调查组得到几乎一致的回答。
与此同时,另一组在雨朵镇卫生院取证时发现了目标:一张公款购买110公斤菜油的发票。在证据面前,卫生院负责人王佳承认了向考核组送土特产的事实。随后,对另两家卫生院的调查也获得突破。
证据查实了,如何让考核组12人交代事实真相?这次,调查组改变了谈话方式,把这些人分成3个组,同时对他们进行谈话,防止串通。在谎言面前,真相只有一个。最终,刘智明等人承认了收受卫生院赠送土特产的违纪行为。
经县纪委研究,刘智明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收受土特产的其他11名工作人员被全县通报批评。用公款购送土特产的雨朵镇卫生院负责人王佳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用个人钱款购送土特产的花溪乡卫生院负责人杨开旭和中坪镇卫生院负责人蒲俊被提醒和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