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旗委中心组第十次集体学习会召开。学习会围绕“严以律己”专题,以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为主要内容,深入学习党章,落实“五个必须”要求。
旗领导奇·达楞太、杜建勇、康志平、柳文生、刘永福、苏忠、刘有在、王树声、张玉亮等全旗在家副县以上领导出席会议,各苏木镇、街道、园区党工委书记,旗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学习会邀请内蒙古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教授于连锐授课。于教授紧紧围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内容,从党的性质、根本宗旨、指导思想及党员的标准、权利和义务等方面对《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了全面、系统的阐述,报告内涵丰富、深入浅出、切合实际。
在听取报告后,刘有在强调,《党章》是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必学内容之一,学习党章、遵守党纪,是每名党员的应尽义务和责任。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切实做遵章守纪的模范,努力形成学党章、讲党性、守党纪的良好风尚。刘有在要求,践行“三严三实”就要坚定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党忠诚、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带头遵守、执行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确保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旗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把学党章、遵守党纪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以党章党纪为镜,强化严以律己意识,切实增强“三严三实”学习教育和专题研讨的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