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务”公开制度(二)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7-19
(三)财务公开的内容
1、季度需要公开的内容
(1)嘎查村“两委”成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误工补贴等发放标准和支出情况;
(2)嘎查村集体经济项目的承租费、转让费的收取情况;
(3)嘎查村资金收益分配情况,嘎查村集体现金、银行存款、固定资产、银行贷款、固定资产、银行贷款、应收应付等情况;
(4)上级拨入的各类项目建设款、财政转移支付的使用情况;
(5)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2、临时性公开内容
(1)国家投入的扶贫开发、移民安置等资金使用情况;
(2)土地的征用方案,征地补偿费的数额和发放情况;
(3)赈灾救济、扶贫、社会捐助款物的数额和发放情况;
(4)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四、公开程序
1.“三务”公开前应经嘎查村“两委”班子集体讨论通过,经嘎查村监督委员会审查,由监督委员会主任签字后向嘎查村党员群众公开;
2.“三务”公开后,应听嘎查村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予以解释和答复,对绝大多数党员群众不赞成的事,应坚决予以纠正;
3.嘎查村要建立“三务”公开档案,对每项公开内容进行登记并留存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