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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磴嘎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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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务指南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7-18

便民服务指南

 

 

 

 

                            办公室电话: 0477-5280388

申请农村牧区低保的程序

1、个人申请。按照户籍所在地管理的原则,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嘎查、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相应如实提供以下材料:(1)申请书:包括家庭成员基本情况,生产、生活的基本状况,产生贫困的主要原因等。(2)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3)结婚证、离婚证(判决书)残疾证、学生证或入学通知书复印件,(4)有关裁决、判决材料等。如:因车祸肇事等原因造成的困难家庭,(5)因病的,要有所患病种的诊

便民服务指南

 

 

 

 

                            办公室电话: 0477-5280388

申请农村牧区低保的程序

1、个人申请。按照户籍所在地管理的原则,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嘎查、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相应如实提供以下材料:(1)申请书:包括家庭成员基本情况,生产、生活的基本状况,产生贫困的主要原因等。(2)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3)结婚证、离婚证(判决书)残疾证、学生证或入学通知书复印件,(4)有关裁决、判决材料等。如:因车祸肇事等原因造成的困难家庭,(5)因病的,要有所患病种的诊断书复印件,(6)合作医疗证证号复印件。

二、农村低保评审过程

近年来,我镇农村低保评审工作为广大农牧民熟悉,相当一部分群众受惠于这一工程,但农村低保的评审是如何进行的呢?

答:农村低保的评审工作遵守以十个步骤(详见下面)。

第一步:对各嘎查(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和大学生村官进行培训。

第二步:各嘎查(村)成立评议小组。(嘎查(村)两委、理财小组成员,上报镇政府社会事务办)

第三步:召开嘎查(村)民代表大会。

第四步:张榜公布(公示第一榜,并依社张榜)。

第五步:报镇人民政府审核。

第六步:镇人民政府入户调查。

第七步:张榜公布(公示第二榜,并依村张榜)。

第八步:报旗民政局审批。

第九步:通知苏木镇再次进行公示(公示第三榜,并依镇张榜)。

第十步:确定各低保对象。

三、大病救助

1.哪种人才可以申请大病救助?

答:必须是本年度被评选的低保人员。

2.大病救助怎么审批?

答:需经过以下八个步骤(详见下面)。

第一步:将新型合作医疗门诊统筹医药费报销单原件、户主和患者的户口本复印件、申请书、诊断书复印件。交到昭君镇民政办。

第二步:民政办发放达拉特旗特困人口医疗救助审批表,填表。

第三步:医疗救助审批表到村委会加注意见,盖章。

第四步:到民政办签字,并加盖昭君镇人民政府公章。

第五步:送旗民政局审批并下达资金拨款通知。

第六步:镇民政办接到通知后,打项目认订单,报送旗民政局。

第七步:审核后,报旗财政局拨款。

第八步:金鹏路邮政储蓄所接到财政局拨款后,将大病救助金打到患者一卡通存折内。

四、贫困大学生救助流程

注意:贫困大学生必须是当年低保户子女考上大学。

第一步:将申请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户主和本人户口本复印件和学生证复印件交到昭君镇民政办。

第二步:民政办发放达拉特旗贫困大学生救助表。

第三步:拿贫困大学生救助表到村委会加注意见,盖章。

第四步:民政办审核并加注意见,盖昭君镇人民政府公章。

第五步:民政办报送旗民政局审批并下达资金拨款通知。

第六步:民政办接到拨款通知后,打项目认订单,报送旗民政局。

第七步:民政局审核后,报旗财政局拨款。

五、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农村牧区贫困人口认定程序

现行政策规定的贫困人口到底指的是哪类人呢?

答:在现行政策的规定下,贫困人口是按以下标准划分的(详见下面)。

1.群众申报。农牧民群众根据家庭收入和生产生活状况向嘎查(村)委会自愿申报。

2.民主评议。以嘎查(村)村民小组为单位召开农牧户组长会议,发动群众推荐和评议,召开党员群众代表会评议。组织党员、群众代表、对经组长会议推荐的名单再次评议,确保对象的真实性。

3.入户调查。查收入:从种植业、养殖业、家庭经营二三产业、劳动报酬、转移性、财产性等方面计算家庭人均纯收入;查资产:登记家庭财产、住房及消费水平等;查户情:登记家庭人口、常住人口、以及家庭赡养抚养抚养关系等情况。

4.审核公示。嘎查(村)村民小组、嘎查(村)村委会、苏木镇三级审核公示。对各阶段公示有异议的对象,重新调查审核,有错必纠。

5.部门认定。旗级扶贫、民政部门对苏木镇报送的扶贫开发对象和农村牧区低保对象,进行调查复审并公示结果,最终确定扶贫开发对象和农村牧区低保对象。

六、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流程

只有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人员才可享受医疗报销。

1.参加对象:凡户口在本镇内的常住农业人口,均可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者必须以户为单位。于上一年12月31日前缴纳参合资金,办理参(续)合手续。逾期不缴的,本年度不再办理,也不享受本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待遇。(以下只对缴纳合作医疗对象)

2.如何参保?

第一步:携带本户合作医疗证及户口本到各村缴费。

第二步:按国家规定收费标准缴纳费用(每人每年50元,低保、五保对象免交合作医疗费)。

第三步:按时上交合作医疗费。

第四步:报销(门诊、住院、意外伤害、分娩、特殊大病)。

3.报销手续

(一)住院报销

1.住院报销比例:

(1)基层卫生院住院报销比例70%—80%,旗级医院报销60%→70%,旗外30%→40%,封顶13万。

(2)意外伤害住院报销:基层卫生院50%→60%,旗级医院40%→50%,旗外医院30%→40%,封顶2万元。

(3)住院分娩定额补助:顺产400元,剖腹产800元(符合计划生育证明)。

2.合作医疗住院报销流程(5000元以上开村委会证明):

需要医院出具发票、诊断书、费用清单、病例

本人需携带患者身份证户口本、领款人身份证、合作医疗本和票以及准生证

(二)门诊报销(非住院累计一年底)

1.住院报销比例:

(1)起付线:基层卫生院100 元,旗级医院200元,旗外医院500元封顶线:卫生院50元,旗级500元,旗外1000元;报销比例:卫生院30%,旗级和旗外医院20%。

(2)特殊大病(恶性肿瘤、白血病、尿毒症、股骨头坏死、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帕金森氏综合症、再生障碍性贫血、干燥综合症、肝硬化及各种器官组织移植手术等重大疾病)全年门诊费用累计在1万元以上报销比例:卫生院60%—70%,旗级医院50%—60%,旗外40%—50%,起付线与普通门诊报销相同,封顶10万元。

2.合作医疗门诊报销流程:

需医院出具发票诊断书处方费用清单

本人携带患者户口本身份证领款人身份证合作医疗本及票

、红十字会

、救助对象

(1)贫困大学生

(2)贫困家庭

(3)大病残疾

二、申请流程

按照户籍所在地管理的原则符合救助条件的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嘎查、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同时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残疾证等证件及复印件。所在地的嘎查、村民委员会同意盖章后上报到昭君镇社会事务办公室。(红会干事 苏海霞 电话15044775939)

                             

 

                              

 

                                    办公室电话: 0477-5280031

一、收缴养老保险费用流程

1.新办理养老保险的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首页、本人那一页)复印件、三张一寸红底子照片。

2.续交人员凭往年缴费票据、养老保险手册,到便民大厅开缴费小票,拿小票到信用社交费,交完回便民大厅换取城乡居民社会保险专用缴款票据(大票)。

社保业务员:高 强    王 宏

            孙 邺    郝彩云

社保办办公室电话:0477-5280388   0477-5280082

二、已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死亡后要及时办理退保丧葬手续。

1.携带嘎查(村)出具的死亡证明到昭君镇派出所办理死亡证明;

2.携带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死者的养老保险手册、工资存折、继承人的身份证与户口簿复印件到镇政府劳动和社会事务保障所办理申报手续;

3.经旗社会保障局批复后,将退款和丧葬费拨回信用社开折发放。

 

 

 

   

办公室电话: 0477-5280011

一、农牧林水服务中心服务工作项目

春耕备耕情况调查;农牧业信息咨询服务;;

农机具补贴;良种补贴;农业保险;

农业保险;牧草补贴;蔬菜大棚补贴;

规模化养殖补贴;农牧业数据统筹;

农牧业数据统筹;草地围封;

林权证受理服务;森林、草原防火宣传预防;

监测、汇报、预防旱情、汛情、凌情等自然灾害;

配合水利部门的各项便民工程。

二、农业保险投保及理赔

1.政府工作人员年初做投保政策宣传。

2.农户可于每年6月5日至6月22日为所种庄稼(主要是水地玉米、小麦、葵花、土豆为主)自愿投保。所需保金以每年保险公司定价为准,承保期限从投保日开始至当年9月22日终止。

3.投保截止后,保险公司会对农户所保作物种类、亩数进行核准,核准无异后保单生效。

4. 如所保作物发生灾情时(如:旱、雹、洪水等自然灾害)农户直接拨打报案电话:95518。

5.保险公司总部将信息反馈回达旗分公司后会对受灾情况进行实地勘查。

6.保险公司将勘查结果上会讨论并定性。

7.确定灾情后由乡镇配合核实受灾面积范围、种类等相关数据资料。

8.保险公司核准数据后,由政府将补偿资金汇入农户一卡通。

三、良种补贴项目流程

1.每年5月末6月初由村社以实际种植面积为准(我地区主要以玉米为主)填写申请表。

2.将上报补贴面积进行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由农牧林水服务中心审核。

4.上报达旗农牧业局种子管理站核准。

5.将补贴资金汇入农户一卡通帐户。

四、农机具补贴

    2011年开始,农户凭农村户口及相关证件可直接去达旗农机局购买农机具,只要在国家规定的种类、品牌范围内都可享受30%的惠农补贴。达旗财政若追加补贴另行通知。

五、林地确权办证程序

(一)林地初始登记流程:

1.林权人经村委会同意,全体社员代表一致表决,确定林地所属权无争议后,向所在镇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林地所有权单位签署意见。

3.镇林工站初审进行实地勘测外业调查。

4.申请人提供身份证明,集体法人提供身份证明或其它组织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提供身份证明和载明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的委托书。

5.申请人即被调查人在勘测卡上签字,同时所涉及四至交界,必须由涉及人签字、确认后报请镇人民政府复审。

6.申请方同林地所属单位或组织签定责任合同。

7.上报旗林业局审核。

8.旗人民政府审批。

9.将勘测结果公示。

10.公示期内无异议后核发林权证,材料归档。

(二)林权变更登记流程:

1.权利人提出申请,并附带林权登记申请表、个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明或其它组织资格证明,原始林权证及林权依法变更的证明文件、说明变更理由。

2.登记机关予以受理时:

(1)组织相关部门及林工站进行勘测;

(2)报请镇政府复审,旗林业局审批同意

(3)登记机关予以公示;

(4)公示期内无异议由登记机关发放林权证。

3.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时,应说明不予受理的原因,或出具暂不受理的通知。

要求:所办林地必须界线清楚,标志明显,与相邻单位或个人、乡镇交界无争议,面积、四至界线图画资料,登记文件同实地吻合。

 

 

 

 

 

                                    

办公室电话: 0477-5280137

“一卡通”办事流程

1.“一卡通”信息录入:

农牧民已下户还尚未办理“一卡通”信息录入的,请携带户口簿到镇便民服务中心“一卡通”办事处办理相关业务,以免无法按时领取补贴资金;

2.人口数保持最新:

各嘎查(村)应每隔一季度统计一次本村的人口数,若有增减(死亡或新生)农牧民的,应随时到镇便民服务中心“一卡通”办事处办理相关业务,保证“一卡通”中的人口数是最新的。

3.“一卡通”丢失补办:

农牧民将“一卡通”丢失,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和“一卡通”账号(账号查询可联系一卡通工作人员苗慧,联系电话5280063)到达旗邮政局办理挂失补办业务。

 

 

 

 

 

                     

办公室电话: 0477-5280014

一、 新生儿审批及落户程序

(一)一孩审批

1.夫妇双方到妇幼保健所做婚前医学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单交由计育办存档。

2.双方户口本、结婚证、结婚照片一张、女方户口不在本辖区的应到户籍地乡镇计育办开具初婚未育证明。

3.到计育办办理一孩准生证时,应先到村计生村长处开具一孩备案花名表,并带到计育办存档。

(二)二孩审批

夫妇双方到旗计划生育服务站体检,准备材料:

1.全家人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相片,女方户籍地计育办出具的未领二孩证证明,原件带复印件一份。

2.再婚家庭除上述材料还应出具离婚协议书和离婚证,女方户籍地计育办出具从离婚到再婚期间未生育和抱养过子女现象的证明。

3.计生村长审核填报审批表,并加盖公章(计生村长)

4.镇计育办登记,审核,盖章(找余强)

5.回旗计生局法规室办理二孩服务证

(三)新生儿落户程序

一孩落户资料:

户口本、结婚证、准生证、婴儿出生证(加盖妇幼保健所审验章),村计生村长出具的落户介绍,节育证明,夫妻一方户口不在我镇的应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未落户证明。

二孩落户资料:

在一孩落户的基础上增加旗计生服务站出具的结扎证明或手术禁忌证明,蒙古族及少数民族只需出具放环证明。

二、三户奖励

1.独生子女、条件(子女未满14周岁)材料(全家人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原材料和复印件,相片,回村里找计生村长审核填表办理。

2.主动放弃生育指标,条件(汉族一个女孩,蒙古族,两个女孩)材料(全家人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相片,回村里找计生村长签协议,审核填表,办理正常结扎,双女结扎、条件(当年结扎户)提供,(全家人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结扎证)原件和复印件,回村里找计生村长审核填表办理。

3.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对象:本人年满60周岁,现仅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独生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携带材料:本人及配偶、子女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子女死亡证明复印件一式三份,本人免冠照三张到镇计育办办理。

三、叶酸、避孕药具免费发放领取工作

叶酸、避孕药具免费发放点:

发放地点

负责人

联系电话

镇计划生育服务站

赵燕

0477-5280014

镇中心卫生院

董埃成

0477-5280023

高头窑卫生院

王丽

0477-5289120

沙壕村卫生服务室

高俊兰

15947470997

       

 

 

办公室联系电话:0477-5280152

一、规划区内农民建房和危房改造管理

    (一)申请条件

    规划区内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新建、改建住宅。

1.当地农业户口无房户;

2.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确需分户居住的

3.因发生或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4.经旗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没有住宅需要新建住宅的(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住宅,凡将原有住房出卖、出租、改变使用性质或者赠与他人的,不得再申请建房)。

5.属于危房确需改造的

    (二)审批程序

1.本人递交申请书。说明建房原因、详细地址、画出建房示意图。

2.提供所在村村委会证明。社员签字按手印。

3.自行到镇城镇管理办领取建房审批表。逐一填写各项,城镇管理办统一登记造册。

4.村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5.公布公示结果(需盖村委会章)。

6.到镇国土资源所加注意见,并绘制建房平面图。

7.材料备齐后统一交到城镇管理办最终审核。符合条件的,由镇政府发文批建。

    (三)建设标准

1.批准结构:砖混或砖木结构平房;

2.建筑进深:主体建筑:长不能超过12米;进深不能超过9米;

3.附属建筑:长不能超过12米;进深不能超过6米;

4.用地面积:宅基地使用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不超过240平方米。

二、违章建房需承担的法律责任

未经审批取得“两证”的,一律视为违章建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承担法律责任。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是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的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人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设施农用地审核管理

(一)审批流程

1.经营者申请。申请时需持申请书、用地协议或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土地承包协议书,到镇国土资源所领取审批表,由国土资源所出具项目平面规划图(附坐标),并在审批表上盖章。

2.经营者携带资料到镇农牧林水中心、林工站等盖章。所带资料为:审查表,建设用地所在村的介绍,设施建设方案。社员签字,土地勘察定界技术报告,项目平面规划图(附坐标),法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土地承包责任书。

3.到镇城镇管理办审批盖章所带资料同上。若符合要求,即向经营者出示批复,同时向达旗人民政府出具请示。

4.到达旗人民政府办理最终手续。

(二)不予批准情况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两侧2000米为控制区,其他公路两侧视登记及实际情况将控制区限定在50-150米,控制区内未经规划部门审批并报旗人民政府同意的,不准新建任何建筑。对不按规划、超面积建设、改变用途的,一律视为违章建筑予以拆除。

 

 

 

办公室联系电话:0477-5280019

发展党员工作流程

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并遵循以下步骤:

(一)确定入定积极分子

1.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

2.党小组、团支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

3.支委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报镇党委

4.党员同意,发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

5.党支部填表考察、登记

(二)培养、教育、考察积极分子

1.支部指定培养联系人

2.积极分子向支部汇报思想、参加党内有关活动

3.通过交任务、测评、考察积极分子

4.建立积极分子考察档案、分析帮助

5.确定为发展对象、发入党志愿书、培训

 (三)接收预备党员      

1.确定介绍人、填报志愿书

2.支委会研究,做好上支部大会准备(公示5—7天)

3.召开支部大会发展党员,上报党委(投票)

4.党委派人谈话考察

5.党委研究审批,并通知支部

(四)预备党员管理、教育、考察转正

1.通知新党员郑重谈话,编入一个组织参加活动

2.入党宣誓,进行日常管理、教育、考察

3.预备党员提出转正申请,支部作出决议,报镇党委

(五)党委审批,材料归档

 

 

 

办公室联系电话:0477--5280137

司法所服务项目

1.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2.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加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

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代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处理民间纠纷;

5.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助工作;

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9.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苏木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其他有关工作。

法律援助咨询电话: 13484730955

二、人民调解可以调解哪些纠纷?

人民调解可以调解的纠纷有三类:

一是民间纠纷。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有关人身和财产权益方面的争执都属于民间纠纷。如婚姻、家庭、继承、赡养、抚养、邻里、小额债务、轻微侵权等传统民间纠纷和土地承包、村务管理、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劳资工伤、物业管理、医疗、催讨欠薪等社会难点热点纠纷。

    二是法律法规规定允许和解的刑事案件。如:刑事自诉案件和解的刑事案件。如:刑事自诉案件和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侵犯公民个人权利案件、交通肇事案件。刑事自诉案件具体指轻伤害案、侮辱他人诽谤他人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重婚案、虐待家庭成员案、遺弃案等,可以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参照民事调解的原则和程序,引入人民调解。

    三是刑事案件引起的民事赔偿。如伤害案件中的人身损害赔偿等。

但是,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用调解方式解决的纠纷,人民调解应不予受理。具体有三种情况:一、触犯刑律、不允许和解的刑事案件。二、应依法受到行政处罚的案件,如应受到工商处罚、治安管理处罚的案件。三、行政机关、人民法院已处理或者判决的案件。

 

                                          

                           

 

办公室联系电话:0477--5820111

动检所服务项目

1.动物防疫站负责全镇动物疫病的免疫及动物外调产地检疫工作。

2.全镇十八个嘎查村都配有一名村级防疫员进行动物免疫工作。

3.实行春秋集中免疫,时间为每年2月份至4月份,8月份至10月份。其余时间可进行补免。

4.免费免疫疫苗有:猪牛羊口蹄疫、猪瘟、猪蓝耳、禽流感。新城疫

5.养殖户牲畜发疫时,必须及时通知我站,我站将派专人去诊断病情,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处理。

    

                      

办公室联系电话:0477-5280006

一、农网有线电视

(一)申请安装有线电视

    1.由用户本人提出申请;

    2.有线电视农网服务站技术人员到现场勘察;

    3.申请人到农网中心缴纳安装费及收视维护费;

4.本站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

5.用户验收。

(二)故障维修

1.用户告知故障准确地点及故障现象(维修电话:5218978)

2.维修人员在24小时之内到现场进行维修(特殊情况例外)。

(三)有线电视报停、复机程序

1.用户本人到农网中心办理报停手续。

2用户报停后超过二年未恢复的,户头自动注销。

3.用户在二年内如恢复收看有线电视,本人到农网中心办理复机手续,并按规定缴纳报停费。

4.本站维护人员24小时之内到现场重新接线并调试。

二、草原书屋借阅制度

1.农牧民有阅览和借阅图书的权利。

2.借阅图书需登记,每人每次可借三本。

3.每本图书的借阅期限为一个月,可续借。

4.借阅者要保管好图书,不丢失,不损坏,不涂写乱画。

5.过期不还,或损坏、丢失,要按原价进行赔偿。

 

 

 

一、发生煤气罐泄露或着火事故如何处置?

答:一旦发生煤气罐泄露或着火,应迅速关闭气瓶瓶阀,然后打开门窗通风,切勿触动电话、室内电气开关。如气瓶泄露无法制止,应立即将气瓶移至室外通风良好且无明火的安全地方。

二、 遇到家庭火灾如何处置?

答:家庭火灾一般是由于人们疏忽大意造成的,常常事发突然,令人防不胜防,后果严重,需引起高度重视。

1、 炒菜油锅着火时,应迅速盖上锅盖灭火。如没有锅盖,可将切好的蔬菜倒入锅内灭火。切忌用水浇,以防燃着的油溅出来引燃屋内其他可燃物。

2、 电器着火时,应迅速切断电源,再用湿棉被或湿衣服将火压灭。电视机起火,灭火时要特别注意从电视机侧面靠近电视,以防显像管爆炸伤人。

3、 逃生时不要留恋室内财物,自身安全第一。如已脱离室内火场,千万不要为财务而返回室内。

4、 逃生时要尽量放低身体,最好是沿墙角蹲式前进,并用湿毛巾或手帕捂住鼻口,背向烟火方向迅速离开。

三、 发生有机磷农药中毒该如何处理?

 有机磷农药中毒是指有机磷农药经呼吸道、消化道或皮肤进入人体后,出现的一系列中毒现象。如不及时抢救,死亡率极高。

1、 迅速脱离现场,转移至空气新鲜、通风处,并使人员处在有毒环境的上风方向。

2、 眼内污染者,用清水至少持续冲洗10分钟。误口服且神志清楚者,立即催吐、洗胃,越早越好。

3、 立即拨打120电话,迅速送往医院抢救和进行后续治疗。

四、 发生食物中毒该如何处置?

答:在农村,由于生活环境及条件限制,极易误食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食物,造成食物中毒。主要症状有:发热,休克,腹泻,恶心与呕吐,腹痛,脱水等。

1、 出现食物中毒症状或者误食化学品时,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喝大量洁净水以稀释毒素,用手指伸向喉咙深处刺激咽后壁、舌根进行催吐,并及时就医。

2、 了解与病人一起进餐者有无异常,并告知医生。若发生大规模中毒现象,立即向所在地卫生监督机构或镇领导报告。

五、 发生入室盗窃与抢劫该如何应急?

答:入室盗窃、抢劫具有隐蔽性,易造成较大的财产损失,有时甚至威胁人的生命安全。

1、 夜间遭遇入室盗窃,应沉着应对,切忌立即起身查看甚至开灯,但必须做好准备。可以咳嗽几声,故意大声说话之类,或用手机悄悄拨打110报警,千万不要一时冲动,造成不必要的人身伤害。

2、 家中无人时遭遇盗窃,发现后应及时报警,不要翻动现场。

3、 遭遇入室抢劫,果断放弃财务,确保人身安全。

六、 发生触电该如何应急?

答:1、发现有人触电后,应立即关闭开关、切断电源,若无法及时断开电源,可用木棒、皮带、橡胶制品等绝缘物品挑开触电者身上的带点物品。

2、 立即拨打报警、急救电话。

3、 触开妨碍触电者呼吸的紧身衣服,检查触电者口腔,清理口腔黏液,如有假牙,则应取下。

4、 立即进行抢救。若呼吸停止,应采用口对口人工呼吸;若心脏停止跳动,应进行人工胸外心脏按压法抢救。

七、 发生骨折该如何处理?

答:骨折在日常生活中极易发生,需采取正确的护理措施防止伤情扩大。

1、 用双手稳定及承托受伤部位,限制骨折处活动,并放置软垫,用绷带、夹板或替代品妥善固定伤肢。

2、 如伤口中有脏物,不要用水清洗,不要使用药物,更不要试图将裸露在伤口外的断骨复位,应在伤口处覆盖灭菌纱布,然后适度包扎固定。

3、 送往医院或拨打120急救。

八、 溺水的应急措施是什么?

1、 发现溺水者应尽快将其救出水面,但施救者若不懂水中施救和不了解水情,不可轻易下水,可充分利用现场器材,如绳、杆、救生圈等施救。

2、 将溺水者平放在地面,迅速撬开其口腔,清除口腔和鼻腔中的异物,使其保持呼吸通畅。

3、 溺水者呼吸停止或极为微弱时,应立即实施人工呼吸,必要时实施胸外心脏按压。

九、 遇烫伤与烧伤该如何处理?

答:烫伤和烧伤事故常见于日常生活中,尤其3岁以下儿童更为多见,及时采取正确的措施可有效减缓伤害程度。

1、 烫伤后,要迅速出去热源,离开现场,第一时间用清水冲洗伤口10分钟以上。若烫伤较轻无伤口,可用獾油、烫伤药膏或牙膏涂在患处。

2、 对烧伤者,在隔断热源后,小心除去伤者受伤处及周围的衣服、皮带、项链、戒指、鞋等。对粘在伤口处的衣服,应先用冷水降温后,再慢慢除去。

3、 当遇到严重烫伤或烧伤病人时,应用敷料(如清洁的布料等)遮盖伤处,立即送往医院救治。

 

 

 

1、男女法定结婚年龄是多少?

答:《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这是规定的最低结婚年龄,是划分违法婚姻与合法婚姻的年龄界限,只有达到了法定结婚年龄才能结婚,否则就是违法。

2、哪些情况禁止结婚?

答:《婚姻法》第七条规定,以下情形禁止结婚:

1) 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2) 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3、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答:《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续存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 工资、奖金

2) 生产、经营收入

3) 知识产权的收益

4) 继承或接受赠与的财产(赠与人说明只赠与夫妻一方的除外)

5)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4、 夫妻个人财产有哪些?

答:《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下列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1) 一方的婚前财产

2) 一方因为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药费、残疾补助费等

3)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规定只归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4) 一方专用的生活物品

5) 其他应当归于一方的财产

5、什么情况下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答:《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1) 女方在怀孕期间

2) 分娩后一年内

3) 终于妊娠后6个月内

女方提出离婚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断书复印件,(6)合作医疗证证号复印件。

二、农村低保评审过程

近年来,我镇农村低保评审工作为广大农牧民熟悉,相当一部分群众受惠于这一工程,但农村低保的评审是如何进行的呢?

答:农村低保的评审工作遵守以十个步骤(详见下面)。

第一步:对各嘎查(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和大学生村官进行培训。

第二步:各嘎查(村)成立评议小组。(嘎查(村)两委、理财小组成员,上报镇政府社会事务办)

第三步:召开嘎查(村)民代表大会。

第四步:张榜公布(公示第一榜,并依社张榜)。

第五步:报镇人民政府审核。

第六步:镇人民政府入户调查。

第七步:张榜公布(公示第二榜,并依村张榜)。

第八步:报旗民政局审批。

第九步:通知苏木镇再次进行公示(公示第三榜,并依镇张榜)。

第十步:确定各低保对象。

三、大病救助

1.哪种人才可以申请大病救助?

答:必须是本年度被评选的低保人员。

2.大病救助怎么审批?

答:需经过以下八个步骤(详见下面)。

第一步:将新型合作医疗门诊统筹医药费报销单原件、户主和患者的户口本复印件、申请书、诊断书复印件。交到昭君镇民政办。

第二步:民政办发放达拉特旗特困人口医疗救助审批表,填表。

第三步:医疗救助审批表到村委会加注意见,盖章。

第四步:到民政办签字,并加盖昭君镇人民政府公章。

第五步:送旗民政局审批并下达资金拨款通知。

第六步:镇民政办接到通知后,打项目认订单,报送旗民政局。

第七步:审核后,报旗财政局拨款。

第八步:金鹏路邮政储蓄所接到财政局拨款后,将大病救助金打到患者一卡通存折内。

四、贫困大学生救助流程

注意:贫困大学生必须是当年低保户子女考上大学。

第一步:将申请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户主和本人户口本复印件和学生证复印件交到昭君镇民政办。

第二步:民政办发放达拉特旗贫困大学生救助表。

第三步:拿贫困大学生救助表到村委会加注意见,盖章。

第四步:民政办审核并加注意见,盖昭君镇人民政府公章。

第五步:民政办报送旗民政局审批并下达资金拨款通知。

第六步:民政办接到拨款通知后,打项目认订单,报送旗民政局。

第七步:民政局审核后,报旗财政局拨款。

五、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农村牧区贫困人口认定程序

现行政策规定的贫困人口到底指的是哪类人呢?

答:在现行政策的规定下,贫困人口是按以下标准划分的(详见下面)。

1.群众申报。农牧民群众根据家庭收入和生产生活状况向嘎查(村)委会自愿申报。

2.民主评议。以嘎查(村)村民小组为单位召开农牧户组长会议,发动群众推荐和评议,召开党员群众代表会评议。组织党员、群众代表、对经组长会议推荐的名单再次评议,确保对象的真实性。

3.入户调查。查收入:从种植业、养殖业、家庭经营二三产业、劳动报酬、转移性、财产性等方面计算家庭人均纯收入;查资产:登记家庭财产、住房及消费水平等;查户情:登记家庭人口、常住人口、以及家庭赡养抚养抚养关系等情况。

4.审核公示。嘎查(村)村民小组、嘎查(村)村委会、苏木镇三级审核公示。对各阶段公示有异议的对象,重新调查审核,有错必纠。

5.部门认定。旗级扶贫、民政部门对苏木镇报送的扶贫开发对象和农村牧区低保对象,进行调查复审并公示结果,最终确定扶贫开发对象和农村牧区低保对象。

六、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流程

只有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人员才可享受医疗报销。

1.参加对象:凡户口在本镇内的常住农业人口,均可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者必须以户为单位。于上一年12月31日前缴纳参合资金,办理参(续)合手续。逾期不缴的,本年度不再办理,也不享受本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待遇。(以下只对缴纳合作医疗对象)

2.如何参保?

第一步:携带本户合作医疗证及户口本到各村缴费。

第二步:按国家规定收费标准缴纳费用(每人每年50元,低保、五保对象免交合作医疗费)。

第三步:按时上交合作医疗费。

第四步:报销(门诊、住院、意外伤害、分娩、特殊大病)。

3.报销手续

(一)住院报销

1.住院报销比例:

(1)基层卫生院住院报销比例70%—80%,旗级医院报销60%→70%,旗外30%→40%,封顶13万。

(2)意外伤害住院报销:基层卫生院50%→60%,旗级医院40%→50%,旗外医院30%→40%,封顶2万元。

(3)住院分娩定额补助:顺产400元,剖腹产800元(符合计划生育证明)。

2.合作医疗住院报销流程(5000元以上开村委会证明):

需要医院出具发票、诊断书、费用清单、病例

本人需携带患者身份证户口本、领款人身份证、合作医疗本和票以及准生证

(二)门诊报销(非住院累计一年底)

1.住院报销比例:

(1)起付线:基层卫生院100 元,旗级医院200元,旗外医院500元封顶线:卫生院50元,旗级500元,旗外1000元;报销比例:卫生院30%,旗级和旗外医院20%。

(2)特殊大病(恶性肿瘤、白血病、尿毒症、股骨头坏死、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帕金森氏综合症、再生障碍性贫血、干燥综合症、肝硬化及各种器官组织移植手术等重大疾病)全年门诊费用累计在1万元以上报销比例:卫生院60%—70%,旗级医院50%—60%,旗外40%—50%,起付线与普通门诊报销相同,封顶10万元。

2.合作医疗门诊报销流程:

需医院出具发票诊断书处方费用清单

本人携带患者户口本身份证领款人身份证合作医疗本及票

、红十字会

、救助对象

(1)贫困大学生

(2)贫困家庭

(3)大病残疾

二、申请流程

按照户籍所在地管理的原则符合救助条件的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嘎查、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同时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残疾证等证件及复印件。所在地的嘎查、村民委员会同意盖章后上报到昭君镇社会事务办公室。(红会干事 苏海霞 电话15044775939)

                             

 

                              

 

                                    办公室电话: 0477-5280031

一、收缴养老保险费用流程

1.新办理养老保险的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首页、本人那一页)复印件、三张一寸红底子照片。

2.续交人员凭往年缴费票据、养老保险手册,到便民大厅开缴费小票,拿小票到信用社交费,交完回便民大厅换取城乡居民社会保险专用缴款票据(大票)。

社保业务员:高 强    王 宏

            孙 邺    郝彩云

社保办办公室电话:0477-5280388   0477-5280082

二、已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死亡后要及时办理退保丧葬手续。

1.携带嘎查(村)出具的死亡证明到昭君镇派出所办理死亡证明;

2.携带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死者的养老保险手册、工资存折、继承人的身份证与户口簿复印件到镇政府劳动和社会事务保障所办理申报手续;

3.经旗社会保障局批复后,将退款和丧葬费拨回信用社开折发放。

 

 

 

   

办公室电话: 0477-5280011

一、农牧林水服务中心服务工作项目

春耕备耕情况调查;农牧业信息咨询服务;;

农机具补贴;良种补贴;农业保险;

农业保险;牧草补贴;蔬菜大棚补贴;

规模化养殖补贴;农牧业数据统筹;

农牧业数据统筹;草地围封;

林权证受理服务;森林、草原防火宣传预防;

监测、汇报、预防旱情、汛情、凌情等自然灾害;

配合水利部门的各项便民工程。

二、农业保险投保及理赔

1.政府工作人员年初做投保政策宣传。

2.农户可于每年6月5日至6月22日为所种庄稼(主要是水地玉米、小麦、葵花、土豆为主)自愿投保。所需保金以每年保险公司定价为准,承保期限从投保日开始至当年9月22日终止。

3.投保截止后,保险公司会对农户所保作物种类、亩数进行核准,核准无异后保单生效。

4. 如所保作物发生灾情时(如:旱、雹、洪水等自然灾害)农户直接拨打报案电话:95518。

5.保险公司总部将信息反馈回达旗分公司后会对受灾情况进行实地勘查。

6.保险公司将勘查结果上会讨论并定性。

7.确定灾情后由乡镇配合核实受灾面积范围、种类等相关数据资料。

8.保险公司核准数据后,由政府将补偿资金汇入农户一卡通。

三、良种补贴项目流程

1.每年5月末6月初由村社以实际种植面积为准(我地区主要以玉米为主)填写申请表。

2.将上报补贴面积进行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由农牧林水服务中心审核。

4.上报达旗农牧业局种子管理站核准。

5.将补贴资金汇入农户一卡通帐户。

四、农机具补贴

    2011年开始,农户凭农村户口及相关证件可直接去达旗农机局购买农机具,只要在国家规定的种类、品牌范围内都可享受30%的惠农补贴。达旗财政若追加补贴另行通知。

五、林地确权办证程序

(一)林地初始登记流程:

1.林权人经村委会同意,全体社员代表一致表决,确定林地所属权无争议后,向所在镇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林地所有权单位签署意见。

3.镇林工站初审进行实地勘测外业调查。

4.申请人提供身份证明,集体法人提供身份证明或其它组织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提供身份证明和载明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的委托书。

5.申请人即被调查人在勘测卡上签字,同时所涉及四至交界,必须由涉及人签字、确认后报请镇人民政府复审。

6.申请方同林地所属单位或组织签定责任合同。

7.上报旗林业局审核。

8.旗人民政府审批。

9.将勘测结果公示。

10.公示期内无异议后核发林权证,材料归档。

(二)林权变更登记流程:

1.权利人提出申请,并附带林权登记申请表、个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明或其它组织资格证明,原始林权证及林权依法变更的证明文件、说明变更理由。

2.登记机关予以受理时:

(1)组织相关部门及林工站进行勘测;

(2)报请镇政府复审,旗林业局审批同意

(3)登记机关予以公示;

(4)公示期内无异议由登记机关发放林权证。

3.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时,应说明不予受理的原因,或出具暂不受理的通知。

要求:所办林地必须界线清楚,标志明显,与相邻单位或个人、乡镇交界无争议,面积、四至界线图画资料,登记文件同实地吻合。

 

 

 

 

 

                                    

办公室电话: 0477-5280137

“一卡通”办事流程

1.“一卡通”信息录入:

农牧民已下户还尚未办理“一卡通”信息录入的,请携带户口簿到镇便民服务中心“一卡通”办事处办理相关业务,以免无法按时领取补贴资金;

2.人口数保持最新:

各嘎查(村)应每隔一季度统计一次本村的人口数,若有增减(死亡或新生)农牧民的,应随时到镇便民服务中心“一卡通”办事处办理相关业务,保证“一卡通”中的人口数是最新的。

3.“一卡通”丢失补办:

农牧民将“一卡通”丢失,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和“一卡通”账号(账号查询可联系一卡通工作人员苗慧,联系电话5280063)到达旗邮政局办理挂失补办业务。

 

 

 

 

 

                     

办公室电话: 0477-5280014

一、 新生儿审批及落户程序

(一)一孩审批

1.夫妇双方到妇幼保健所做婚前医学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单交由计育办存档。

2.双方户口本、结婚证、结婚照片一张、女方户口不在本辖区的应到户籍地乡镇计育办开具初婚未育证明。

3.到计育办办理一孩准生证时,应先到村计生村长处开具一孩备案花名表,并带到计育办存档。

(二)二孩审批

夫妇双方到旗计划生育服务站体检,准备材料:

1.全家人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相片,女方户籍地计育办出具的未领二孩证证明,原件带复印件一份。

2.再婚家庭除上述材料还应出具离婚协议书和离婚证,女方户籍地计育办出具从离婚到再婚期间未生育和抱养过子女现象的证明。

3.计生村长审核填报审批表,并加盖公章(计生村长)

4.镇计育办登记,审核,盖章(找余强)

5.回旗计生局法规室办理二孩服务证

(三)新生儿落户程序

一孩落户资料:

户口本、结婚证、准生证、婴儿出生证(加盖妇幼保健所审验章),村计生村长出具的落户介绍,节育证明,夫妻一方户口不在我镇的应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未落户证明。

二孩落户资料:

在一孩落户的基础上增加旗计生服务站出具的结扎证明或手术禁忌证明,蒙古族及少数民族只需出具放环证明。

二、三户奖励

1.独生子女、条件(子女未满14周岁)材料(全家人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原材料和复印件,相片,回村里找计生村长审核填表办理。

2.主动放弃生育指标,条件(汉族一个女孩,蒙古族,两个女孩)材料(全家人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相片,回村里找计生村长签协议,审核填表,办理正常结扎,双女结扎、条件(当年结扎户)提供,(全家人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结扎证)原件和复印件,回村里找计生村长审核填表办理。

3.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对象:本人年满60周岁,现仅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独生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携带材料:本人及配偶、子女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子女死亡证明复印件一式三份,本人免冠照三张到镇计育办办理。

三、叶酸、避孕药具免费发放领取工作

叶酸、避孕药具免费发放点:

发放地点

负责人

联系电话

镇计划生育服务站

赵燕

0477-5280014

镇中心卫生院

董埃成

0477-5280023

高头窑卫生院

王丽

0477-5289120

沙壕村卫生服务室

高俊兰

15947470997

       

 

 

办公室联系电话:0477-5280152

一、规划区内农民建房和危房改造管理

    (一)申请条件

    规划区内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新建、改建住宅。

1.当地农业户口无房户;

2.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确需分户居住的

3.因发生或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4.经旗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没有住宅需要新建住宅的(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住宅,凡将原有住房出卖、出租、改变使用性质或者赠与他人的,不得再申请建房)。

5.属于危房确需改造的

    (二)审批程序

1.本人递交申请书。说明建房原因、详细地址、画出建房示意图。

2.提供所在村村委会证明。社员签字按手印。

3.自行到镇城镇管理办领取建房审批表。逐一填写各项,城镇管理办统一登记造册。

4.村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5.公布公示结果(需盖村委会章)。

6.到镇国土资源所加注意见,并绘制建房平面图。

7.材料备齐后统一交到城镇管理办最终审核。符合条件的,由镇政府发文批建。

    (三)建设标准

1.批准结构:砖混或砖木结构平房;

2.建筑进深:主体建筑:长不能超过12米;进深不能超过9米;

3.附属建筑:长不能超过12米;进深不能超过6米;

4.用地面积:宅基地使用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不超过240平方米。

二、违章建房需承担的法律责任

未经审批取得“两证”的,一律视为违章建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承担法律责任。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是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的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人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设施农用地审核管理

(一)审批流程

1.经营者申请。申请时需持申请书、用地协议或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土地承包协议书,到镇国土资源所领取审批表,由国土资源所出具项目平面规划图(附坐标),并在审批表上盖章。

2.经营者携带资料到镇农牧林水中心、林工站等盖章。所带资料为:审查表,建设用地所在村的介绍,设施建设方案。社员签字,土地勘察定界技术报告,项目平面规划图(附坐标),法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土地承包责任书。

3.到镇城镇管理办审批盖章所带资料同上。若符合要求,即向经营者出示批复,同时向达旗人民政府出具请示。

4.到达旗人民政府办理最终手续。

(二)不予批准情况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两侧2000米为控制区,其他公路两侧视登记及实际情况将控制区限定在50-150米,控制区内未经规划部门审批并报旗人民政府同意的,不准新建任何建筑。对不按规划、超面积建设、改变用途的,一律视为违章建筑予以拆除。

 

 

 

办公室联系电话:0477-5280019

发展党员工作流程

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并遵循以下步骤:

(一)确定入定积极分子

1.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

2.党小组、团支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

3.支委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报镇党委

4.党员同意,发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

5.党支部填表考察、登记

(二)培养、教育、考察积极分子

1.支部指定培养联系人

2.积极分子向支部汇报思想、参加党内有关活动

3.通过交任务、测评、考察积极分子

4.建立积极分子考察档案、分析帮助

5.确定为发展对象、发入党志愿书、培训

 (三)接收预备党员      

1.确定介绍人、填报志愿书

2.支委会研究,做好上支部大会准备(公示5—7天)

3.召开支部大会发展党员,上报党委(投票)

4.党委派人谈话考察

5.党委研究审批,并通知支部

(四)预备党员管理、教育、考察转正

1.通知新党员郑重谈话,编入一个组织参加活动

2.入党宣誓,进行日常管理、教育、考察

3.预备党员提出转正申请,支部作出决议,报镇党委

(五)党委审批,材料归档

 

 

 

办公室联系电话:0477--5280137

司法所服务项目

1.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2.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加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

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代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处理民间纠纷;

5.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助工作;

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9.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苏木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其他有关工作。

法律援助咨询电话: 13484730955

二、人民调解可以调解哪些纠纷?

人民调解可以调解的纠纷有三类:

一是民间纠纷。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有关人身和财产权益方面的争执都属于民间纠纷。如婚姻、家庭、继承、赡养、抚养、邻里、小额债务、轻微侵权等传统民间纠纷和土地承包、村务管理、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劳资工伤、物业管理、医疗、催讨欠薪等社会难点热点纠纷。

    二是法律法规规定允许和解的刑事案件。如:刑事自诉案件和解的刑事案件。如:刑事自诉案件和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侵犯公民个人权利案件、交通肇事案件。刑事自诉案件具体指轻伤害案、侮辱他人诽谤他人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重婚案、虐待家庭成员案、遺弃案等,可以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参照民事调解的原则和程序,引入人民调解。

    三是刑事案件引起的民事赔偿。如伤害案件中的人身损害赔偿等。

但是,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用调解方式解决的纠纷,人民调解应不予受理。具体有三种情况:一、触犯刑律、不允许和解的刑事案件。二、应依法受到行政处罚的案件,如应受到工商处罚、治安管理处罚的案件。三、行政机关、人民法院已处理或者判决的案件。

 

                                          

                           

 

办公室联系电话:0477--5820111

动检所服务项目

1.动物防疫站负责全镇动物疫病的免疫及动物外调产地检疫工作。

2.全镇十八个嘎查村都配有一名村级防疫员进行动物免疫工作。

3.实行春秋集中免疫,时间为每年2月份至4月份,8月份至10月份。其余时间可进行补免。

4.免费免疫疫苗有:猪牛羊口蹄疫、猪瘟、猪蓝耳、禽流感。新城疫

5.养殖户牲畜发疫时,必须及时通知我站,我站将派专人去诊断病情,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处理。

    

                      

办公室联系电话:0477-5280006

一、农网有线电视

(一)申请安装有线电视

    1.由用户本人提出申请;

    2.有线电视农网服务站技术人员到现场勘察;

    3.申请人到农网中心缴纳安装费及收视维护费;

4.本站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

5.用户验收。

(二)故障维修

1.用户告知故障准确地点及故障现象(维修电话:5218978)

2.维修人员在24小时之内到现场进行维修(特殊情况例外)。

(三)有线电视报停、复机程序

1.用户本人到农网中心办理报停手续。

2用户报停后超过二年未恢复的,户头自动注销。

3.用户在二年内如恢复收看有线电视,本人到农网中心办理复机手续,并按规定缴纳报停费。

4.本站维护人员24小时之内到现场重新接线并调试。

二、草原书屋借阅制度

1.农牧民有阅览和借阅图书的权利。

2.借阅图书需登记,每人每次可借三本。

3.每本图书的借阅期限为一个月,可续借。

4.借阅者要保管好图书,不丢失,不损坏,不涂写乱画。

5.过期不还,或损坏、丢失,要按原价进行赔偿。

 

 

 

一、发生煤气罐泄露或着火事故如何处置?

答:一旦发生煤气罐泄露或着火,应迅速关闭气瓶瓶阀,然后打开门窗通风,切勿触动电话、室内电气开关。如气瓶泄露无法制止,应立即将气瓶移至室外通风良好且无明火的安全地方。

二、 遇到家庭火灾如何处置?

答:家庭火灾一般是由于人们疏忽大意造成的,常常事发突然,令人防不胜防,后果严重,需引起高度重视。

1、 炒菜油锅着火时,应迅速盖上锅盖灭火。如没有锅盖,可将切好的蔬菜倒入锅内灭火。切忌用水浇,以防燃着的油溅出来引燃屋内其他可燃物。

2、 电器着火时,应迅速切断电源,再用湿棉被或湿衣服将火压灭。电视机起火,灭火时要特别注意从电视机侧面靠近电视,以防显像管爆炸伤人。

3、 逃生时不要留恋室内财物,自身安全第一。如已脱离室内火场,千万不要为财务而返回室内。

4、 逃生时要尽量放低身体,最好是沿墙角蹲式前进,并用湿毛巾或手帕捂住鼻口,背向烟火方向迅速离开。

三、 发生有机磷农药中毒该如何处理?

 有机磷农药中毒是指有机磷农药经呼吸道、消化道或皮肤进入人体后,出现的一系列中毒现象。如不及时抢救,死亡率极高。

1、 迅速脱离现场,转移至空气新鲜、通风处,并使人员处在有毒环境的上风方向。

2、 眼内污染者,用清水至少持续冲洗10分钟。误口服且神志清楚者,立即催吐、洗胃,越早越好。

3、 立即拨打120电话,迅速送往医院抢救和进行后续治疗。

四、 发生食物中毒该如何处置?

答:在农村,由于生活环境及条件限制,极易误食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食物,造成食物中毒。主要症状有:发热,休克,腹泻,恶心与呕吐,腹痛,脱水等。

1、 出现食物中毒症状或者误食化学品时,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喝大量洁净水以稀释毒素,用手指伸向喉咙深处刺激咽后壁、舌根进行催吐,并及时就医。

2、 了解与病人一起进餐者有无异常,并告知医生。若发生大规模中毒现象,立即向所在地卫生监督机构或镇领导报告。

五、 发生入室盗窃与抢劫该如何应急?

答:入室盗窃、抢劫具有隐蔽性,易造成较大的财产损失,有时甚至威胁人的生命安全。

1、 夜间遭遇入室盗窃,应沉着应对,切忌立即起身查看甚至开灯,但必须做好准备。可以咳嗽几声,故意大声说话之类,或用手机悄悄拨打110报警,千万不要一时冲动,造成不必要的人身伤害。

2、 家中无人时遭遇盗窃,发现后应及时报警,不要翻动现场。

3、 遭遇入室抢劫,果断放弃财务,确保人身安全。

六、 发生触电该如何应急?

答:1、发现有人触电后,应立即关闭开关、切断电源,若无法及时断开电源,可用木棒、皮带、橡胶制品等绝缘物品挑开触电者身上的带点物品。

2、 立即拨打报警、急救电话。

3、 触开妨碍触电者呼吸的紧身衣服,检查触电者口腔,清理口腔黏液,如有假牙,则应取下。

4、 立即进行抢救。若呼吸停止,应采用口对口人工呼吸;若心脏停止跳动,应进行人工胸外心脏按压法抢救。

七、 发生骨折该如何处理?

答:骨折在日常生活中极易发生,需采取正确的护理措施防止伤情扩大。

1、 用双手稳定及承托受伤部位,限制骨折处活动,并放置软垫,用绷带、夹板或替代品妥善固定伤肢。

2、 如伤口中有脏物,不要用水清洗,不要使用药物,更不要试图将裸露在伤口外的断骨复位,应在伤口处覆盖灭菌纱布,然后适度包扎固定。

3、 送往医院或拨打120急救。

八、 溺水的应急措施是什么?

1、 发现溺水者应尽快将其救出水面,但施救者若不懂水中施救和不了解水情,不可轻易下水,可充分利用现场器材,如绳、杆、救生圈等施救。

2、 将溺水者平放在地面,迅速撬开其口腔,清除口腔和鼻腔中的异物,使其保持呼吸通畅。

3、 溺水者呼吸停止或极为微弱时,应立即实施人工呼吸,必要时实施胸外心脏按压。

九、 遇烫伤与烧伤该如何处理?

答:烫伤和烧伤事故常见于日常生活中,尤其3岁以下儿童更为多见,及时采取正确的措施可有效减缓伤害程度。

1、 烫伤后,要迅速出去热源,离开现场,第一时间用清水冲洗伤口10分钟以上。若烫伤较轻无伤口,可用獾油、烫伤药膏或牙膏涂在患处。

2、 对烧伤者,在隔断热源后,小心除去伤者受伤处及周围的衣服、皮带、项链、戒指、鞋等。对粘在伤口处的衣服,应先用冷水降温后,再慢慢除去。

3、 当遇到严重烫伤或烧伤病人时,应用敷料(如清洁的布料等)遮盖伤处,立即送往医院救治。

 

 

 

1、男女法定结婚年龄是多少?

答:《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这是规定的最低结婚年龄,是划分违法婚姻与合法婚姻的年龄界限,只有达到了法定结婚年龄才能结婚,否则就是违法。

2、哪些情况禁止结婚?

答:《婚姻法》第七条规定,以下情形禁止结婚:

1) 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2) 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3、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答:《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续存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 工资、奖金

2) 生产、经营收入

3) 知识产权的收益

4) 继承或接受赠与的财产(赠与人说明只赠与夫妻一方的除外)

5)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4、 夫妻个人财产有哪些?

答:《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下列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1) 一方的婚前财产

2) 一方因为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药费、残疾补助费等

3)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规定只归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4) 一方专用的生活物品

5) 其他应当归于一方的财产

5、什么情况下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答:《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1) 女方在怀孕期间

2) 分娩后一年内

3) 终于妊娠后6个月内

女方提出离婚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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