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服务业
电子商务服务业
概念
电子商务是基于信息技术,以电子化方式为手段,以商务活动为主体,在法律许可范围内进行的各种商务活动。电子商务本身是传统商务活动的电子化,是传统商务活动升级的实现;其实质依然是商务,属于服务业的范畴,是现代服务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电子商务服务业是伴随电子商务的发展、基于信息技术衍生出的为电子商务活动提供服务的各行业的集合;是构成电子商务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和一种新兴服务行业体系;是促进电子商务应用的基础和促进电子商务创新和发展重要支撑性基础力量。
在电子商务生态中,电子商务服务业以硬件、软件和网络为基础,向电子商务企业和个人提供全面而有针对性的服务支持,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交易服务、业务支持服务及信息技术系统服务。在服务业形式上,主要是以电子商务平台为核心、以支撑服务为基础,整合多种衍生服务。
内涵
目前,电子商务服务业在内涵上有两种理解:一是广义的理解,是指传统服务业自身的电子化,即传统服务业借助互联网信息技术优化升级后实现服务的电子化。这适用于服务业电子商务的一般概念,其实质是技术进步引起的产业自身的优化升级,属于新技术应用,产业改造升级的范畴。二是狭义的理解,是指伴随电子商务的发展催生(衍生)出的专门为电子商务活动提供服务的新兴服务行业体系。这适用于电子商务服务业的狭义概念,其实质是服务业自身的延伸和深化,具有创新性和拓展性,是新技术应用背景下催生或衍生的新兴产业或行业,富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属于创新技术应用和衍生的范畴。
新兴电子商务服务业在为电子商务提供服务的同时也为传统服务业提升改造提供服务支持,是电子商务发展的基础,是电子商务生态健康发展的保障,也是每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信息化、电子化的战略性基础产业。本书在没有特殊说明的情况下,后续章节中出现的电子商务服务业均是指第二种内涵意义上的理解。
电子商务服务业的构成
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电子商务服务业也快速发展,其构成不断丰富。目前,电子商务服务业在构成上主要包括: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业、电子商务代运营服务业、电子商务物流服务业、电子商务信用服务业、电子商务咨询服务业、电子商务教育培训服务业、电子商务数据基础服务业、电子商务金融服务业等。作为一个新兴领域,电子商务服务业随着技术进步和商业模式的变革,其功能和发展热点也在动态调整,行业之间的渗透也在逐步加强。为了清晰的理解电子商务服务体系,依据电子商务服务提供以及服务的类型绘制电子商务服务构成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