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在全区农村牧区推广“532”工作法,即,对村级重大事务要严格履行“五道程序”、依次通过“三次把关”、坚持实行“两个公开”。“五道程序”即党支部提议、“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委”共同组织实施:“三次把关”即乡镇村务协调指导小组负责对村“两委”形成的意见进行把关,对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审议表决的程序进行把关,对议定事项执行后的财务收支账目进行入村“审结”把关:“两个公开”即决议执行前向群众公开实施方案,决议执行后向群众公开实施过程及结果。
532工作法
作者:
来源:
添加时间:2016-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