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度残疾人补贴申请受理
重度残疾人补贴申请受理
其他共同审批单位:残疾人联合会
事项来源:法律法规规定
法律、法规名称:
颁布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施行日期:2012年5月1日
设定依据具体条款及内容:
《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1995年6月2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4次会议通过,2004年11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2次会议修正,2012年3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8次会议修订,2012年3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5号公布,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残疾人特殊困难和需求,采取下列措施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
(一)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庭的成员,除按医疗保险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外,民政部门给予医疗救助;
(二)对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进行康复训练并给予适配辅助器具救助或者补贴,逐步实现残疾儿童义务康复;
(三)对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重度残疾、多重残疾、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的残疾人,在给予最低生活保障的基础上,各地根据实际再给予适当救助;
(四)对城乡参加养老保险的重度残疾人由政府按标准代缴养老保险费用,并逐步提高代缴标准;
(五)对符合条件的农村牧区残疾人家庭,优先实施危房改造,并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
(六)对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贫困残疾人家庭,优先提供实物配租,适当提高租赁补贴标准;
(七)对符合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残疾人家庭给予优先照顾;
(八)对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给予生活救助;
(九)对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残疾人,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救助。
受理条件:
一、智力精神残疾等级为一、二、三、四级的持证残疾人;
二、其它残疾类别等级为一、二级的持证残疾人。
承诺期限:10工作日
受理地点分类:部门服务窗口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冬季,08:30/12:00,14:30/17:30;夏季,08:30/12:00,15:00/18:00
受理地点:达拉特旗锡尼街道办事处召南社区服务中心(人和小区东门口)
监督电话:0477-5212720(达拉特旗纪委监察局)
网上办理状态:部分网上办理
网上办理地址:http://zwfw.ordos.gov.cn/
是否支持预约:是
网上预约地址:http://zwfw.ordos.gov.cn/
材料名称:
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2.残疾人证
3.二寸红底免冠照片
4.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