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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鲁特旗贯彻落实“1367”工作机制 推动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7-20

扎鲁特旗贯彻落实“1367”工作机制 推动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2015年,扎鲁特旗在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和通辽市委全面从严治党“1+3”制度体系过程中,进行了丰富和拓展,形成了从严治党“1+5”制度体系。2016年为推动从严治党向实处发力向基层延伸,旗委又制定出台了全面从严治党“1367”工作机制,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全面加强,形成了明责知责、履职尽责、查责追责、考责问责“四位一体”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新格局。

  “1”即签订一份“责任状”,切实做到明责知责。为消除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责任盲区,制定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目标化管理责任状》,内容包括从严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干部思想作风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六个方面内容;旗委书记与全旗36个基层党委(党组)书记分别签订了《责任状》。

  “3”即落实三个“暂行规定”,严格进行考责问责。为增强各级党政班子成员履行分管领域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意识,今年制定了《扎鲁特旗党政班子成员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去年自治区党委出台了《关于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考责问责的暂行规定》;今年中央将出台《加强和改进党内政治生活的暂行规定》。

  “6”即坚持“六项制度”,切实做到履责尽责。2015年建立了抓党建“六个一”工作制度,要求各级党组织每年至少听取1次党建工作报告、每半年召开1次党建工作专题会议、每季度召开1次党建工作推进会(例会)、每年开展1次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每年开展1次党员“双评双析”会和每年至少确定1项党建创新性工作。

  “7”即列出管党治党责任“七张清单”,严格进行查责追责。旗委列出基层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清单,抓好主体责任落实;列出党委(党组)书记工作责任清单,抓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落实;列出全程纪实清单,建立责任工作倒查机制;列出工作督查清单,建立督查机制;列出存在问题清单,建立落实责任工作通报制度;列出问题整改清单,建立责任人实名制度;列出考核评价清单,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去年以来,在思想建设方面,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统领,通过聘请专家学者专题讲座、双休日讲座、专题送学、举办培训班、巡回宣讲等方式,1.5万人次党员干部受到多层次、全覆盖式理想信念教育。在组织建设方面,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内政治生活各项制度;顺利完成了嘎查村“两委”和苏木镇党委换届;通过异地培训、特色培训和选派干部到不同岗位实践锻炼等方式,提升了党员干部综合素质;逐级开展了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督查,对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不力的4名党委书记进行了诫勉谈话。在作风建设方面,全面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配齐配强了各苏木镇场(街道)纪(工)委班子,向旗直机关单位派驻了24个纪检组,组建党风党纪政风行风巡回督察组8个;开展了13轮明察暗访活动、处理58人;处理违规操办“升学宴”等违反“八项规定”的问题10起、给予党纪处分19人。在反腐倡廉建设方面,问责党员领导干部83人;受理信访举报281件、党纪处分93人。在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方面,坚持问题导向,推进了党的组织、干部人事、基层组织建设、人才发展体制和改进作风等方面制度机制建设,出台制度成果65项,做到了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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