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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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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工作职责

作者:   来源:   添加时间:2016-05-14

  一、街道党工委职责 

  街道党工委是旗委的派出机构,在旗委的领导下,全面负责辖区内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工作。根据《党章》规定和旗委的要求,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团结、动员、组织党员和群众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参与讨论决定辖区市政建设、管理的措施和办法,实施城市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城市建设步伐。 

  (三)讨论决定辖区内发展经济、社会服务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四)对旗直机关在街道的机构实行双重领导;对辖区内的社区建设负全面责任,对辖区的社区服务、卫生、文化、治安、环境等工作行使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职能;对辖区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党组织参与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的社会管理和服务工作进行组织、指导和协调。 

  (五)领导街道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 

  (六)加强街道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街道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社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七)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街道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 

  (八)领导社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九)负责组织本辖区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保障本辖区人大代表依法行使应有的权力。 

  (十)完成旗委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街道办事处行政职责 

  街道办事处是旗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根据旗人民政府的授权,对辖区地域性和社会性的工作行使行政管理的职能,其主要职责是: 

  (一)对街道党工委和旗人民政府负责。 

  (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旗人民政府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 

  (三)指导村委会、居委会的工作,负责向旗政府反映村民、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 

  (四)负责开展社区服务活动,配合民政部门管理社会救济、拥军优属、社会福利、婚姻、安置等民政事务。 

  (五)协调民族关系,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民族、宗教等事宜。 

  (六)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老龄、关心下一代和妇女工作,保护老人、儿童和妇女的合法权益。 

  (七)配合有关部门搞好辖区内的市政规划建设、城市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城市品位;监督、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八)负责本辖区的计划生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流动人口进行管理,实施人口计划生育的综合治理。 

  (九)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的征兵工作和兵役、预备役登记管理工作,宣传贯彻党的法律法规。 

  (十)负责受理本辖区内村民、居民和单位的投诉,依法处理民间纠纷和矛盾。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社区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全面负责社区管理、服务工作。 

  (十二)完成旗人民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近年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在旗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服务居民,奉献社区”的理念,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使街道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呈现出持续、稳定、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街道党政一班人决心继续以发展为目标、以成就为动力、以服务树形象、以为民为宗旨,全力推进社区建设,努力为更具实力、充满活力、富有魅力的达拉特做出更大的贡献。  

主办:工业街道办事处  联系电话:0477-2259506  传真:0477-2259506  联系人:白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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