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务公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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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7-25
党务 村务 财务公开制度
1、干部分工情况;
2、党员交纳党费情况;
3、民主评议党员情况;
4、党员发展公示;
5、先进党员评比结果及村后备干部情况。
二、村务公开内容
1、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村民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及目标执行情况;
2、兴办村集体经济项目和公益事业“一事一议”情况;
3、被征用土地及补偿、安置补助的收支分配情况;
4、当年宅基地的申报、批准和使用情况;
5、救灾救济、扶贫助残、拥军优属、社会捐赠等款物的接受、发放、使用情况;
6、农牧民负担各种费用情况和协助镇人民政府开展工作情况;
7、十分之一以上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
三、财务公开内容
1、年度财务计划及各项收入、支出和债权债务情况;村集体经济收益及使用情况;
2、集体资产管理和经营情况,土地、物业等生产资料和各业生产经营承包方案及其承包费的收缴、合同履行等情况;
3、上级政府、部门下拨的补助经费、专项经费的收支情况;
4、村干部工资、奖金、补贴及其公务活动方面的收支情况;
5、其他需要公开的情况。
四、“三务”公开时间
1、党务每半年公开一次,村务每季度公开一次,每个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为村务公开日;村级财务在接受村民理财小组审核后,每两个月公开一次。
2、村民或村民代表要求公开的事项随时公开。
五、“三务”公开的形式及要求
1、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公开;
2、公开栏内张榜公布;
3、入档管理;
4、“三务”公开实行事前预告、事中报告、事后公告,公开前经公开监督小组审核。公开后村两委领导认真听取党员群众反映的意见,做好记录,并在10内予以解释和答复。、
六、“三务”公开监督
1、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三至七人组成的“三务”监督小组,对“三务”公开情况实施监督;
2、由旗纪委聘请的纪检监督员实施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