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村“环境整治”工程建后管理办法
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升十个 全覆盖的工作效果,优化村庄人居环境,改善村容村貌,不断提高村的生活质量,更好的规范村民的环境卫生行为,保证客观、公正、全面、准确的评价各住户十个全覆盖建后工作成效,根据《恩格贝镇关于建立十个全覆盖工程建后管护工作机制的通知》和《村民环境卫生公约》,制定村民环境卫生考核评分标准:
一、扣分项目(总分100分)
1、 建筑物整洁、有序(得8分)
2、 无乱贴乱放(得6分)
3、 门前屋后及时清扫(得6分)
4、 门前屋后无垃圾(得6分)
5、 柴堆、饲草整齐(得8分)
6、 粪便入池(得6分)
7、 垃圾入箱(得6分)
8、 无污水 (得6分) 9、无残壁断墙(得6分)
10、无废弃物 (6分) 11、无乱扔动物尸体(6分)
12、车辆摆放整齐农具停放有序(6分)
13、棚圈整齐圈内及时清理 (6分)
14、室内干净整洁(6分) 15、四壁无蜘蛛网 (6分)
16、门窗、玻璃干净明亮(6分)
二、加分项目:
1、 协助环境卫生领导组及时清理垃圾池(10分)
2、 积极维护公共设施 (10分)
3、维护村庄道路两旁的绿化(10分)
4、维护公共场所的清扫、清运(10分)
三、奖励与处罚
(一)、奖励
对于考核达标者(90分)以上者,村委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优先享受政府的惠民政策,并颁发荣誉证书。“星级文明户”“村容村貌整治示范户”“优秀管护员”
处罚:80分以下者,除按照环境卫生公约进行处罚外,按照《恩格贝镇关于建立十个全覆盖工程建后管护工作机制》有关规定,住户环境卫生的落实情况,作为能否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