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联盟首页 |  共产党员网
当前位置:全国党建网站联盟>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白泥井村>政策法规
白泥井村
当前位置 :  白泥井村>村情村史

村干部负面言行清单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7-20

一、负面言语

(一)面对上级党委政府

1.这桩事我干不了,找其他人吧。

2.我没办法,这个要你们上头领导出面。

3.如果那桩事不给我解决,这桩事你们也甭想我来做。

(二)面对村班子成员

4.某某某在说你怎么不好。

5.我是同意的,某某某是反对的。

6.你甭说了,我说就这样。

7.这是你管的,甭来跟我讲。

(三)面对老百姓

8.我也不想做,是上头要这样做。

9.这个我不管,你去找上头反映。

10.你算什么。

11.共产党(人民政府)怎么就不好?

(四)面对其他(如新闻媒体等)

12.你有什么权力说三道四,我无可奉告。

13.我不晓得的,你找某某某去。

二、负面行为

1.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

2.重大事务擅自作主,独断专行。

3.闹不团结,搞派系斗争。

4.乱承诺,不积极履职。

5.不入户走访,群众有要事不到场。

6.向群众吃拿卡要。

7.放任村民违章建房。

8.参与或支持无理上访。

9.本人及近(姻)亲属承揽或插手本村工程项目。

10.侵占集体“三资”。

11.用公款请客送礼。

12.脱岗缺席、迟到早退,群众有事找不到人。

13.工作时间饮酒、打牌、搓麻将、进娱乐场所消费。

14.大操大办红白喜事或借机敛财。

15.酗酒,参与迷信活动。

16.打架斗殴,参与或支持黑恶势力活动。

17.违反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

 

下一篇: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主办:达拉特旗白泥井镇 联系电话:0477-5973449  传真:0477-5973449  联系人:王荣强
 
蒙ICP备11002510号 技术支持:鄂尔多斯市海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