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区人才工作会议和国家、自治区《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才队伍建设,增强人才集聚创新能力,开创“人才引领、创新驱动”的转型发展之路,市委、市人民政府决定实施“人才鄂尔多斯”战略,并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为指导,以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以企业为人才开发主阵地,统筹兼顾,整体联动,通过政策创新、制度创新、环境创新,打造引才、育才、聚才新优势,集聚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各类人才。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切实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建立统分结合、协调高效、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强化职能,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格局。
坚持人才优先发展原则。切实把人才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真正做到人才资源优先开发、人才结构优先调整、人才资本优先投入、人才制度优先创新。
三、总体目标
按照 “引进使用急需人才,提升用好现有人才,培养储备后备人才,市域人才一体化开发”的总体思路,“十二五”期间,全市人才总量年均递增5%,培养5万人才,引进5万人才,由目前的30万人至少增至40万人,实现“聚十万英才,建人才强市”的奋斗目标。到2020年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创新型城市,建成全区一流、全国有影响的人才强市。
四、主要任务
(一)构建产业人才高地
1.分类推进产业人才高地建设。坚持滚动发展、分类推进的原则,全市产业人才高地年均集聚百名领军人才、千名创新人才、万名新型产业工人。(1)将物流、金融、旅游、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建成全区范围内特色突出的产业人才高地;(2)将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与高技术产业建成中西部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人才高地;(3)将传统优势特色产业建成全国领先的产业人才高地。
2.建立动态评选管理机制。根据产业优势和人才开发情况,每两年开展一次产业人才高地申报评选工作,适时进行评选、调整和补充,保持产业人才高地领先优势和激励效应。逐步将鄂尔多斯低碳谷、鄂尔多斯高新技术园区、百所高校创业园、鄂尔多斯职业教育园区、惠谷工业设计园、鄂尔多斯装备制造基地等一批专业特色产业园区培养成产业人才高地,努力形成层次多样、资源共享、人才互动、优势突出的产业人才高地集群。
3.形成产业发展人才合力。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以创新引才引智、人才培养、人才服务、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等政策为重点,统筹抓好人才的合理开发利用。积极探索人才培养开发新机制、新途径,建立以政府、部门和经济开发区(园区)为主体的重点骨干企业联系点制度,及时了解企业人才需求信息,主动帮助企业引进生产经营急需的关键性、导向性行业领军人才。建立健全牵头单位联席会议制度、督导检查制度、沟通协调制度,促进同一产业人才互动和不同产业人才联动,形成产业发展人才合力。
(二)推进高层次人才开发
1.实施紧缺人才培养计划。建立人才需求档案,定期发布人才需求指导目录,指导高校和科研院所采取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和订单培养等方式,培养急需人才。开展首席专家的选拔工作,培养、吸引和集聚一批优秀青年人才,增强产业人才的团队性、合作性和竞争性。
2.实施海外人才引进计划。建立鄂尔多斯籍海外留学学成人员信息库,实行鄂尔多斯籍海外留学人才寻访制度。探索建立海外人才供求对接机制,制定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目录,及时发布海外人才需求信息。加强与海外华人协会、商会、留学生组织等的联系,有针对性地引进一批海外高层次人才。拓宽对外沟通交流网络,加强与先进国家、地区相关产业机构和友好城市的沟通联系,通过专家互访、技术协作和信息交流等途径,学习借鉴先进的管理经验和应用技术,引导海外人才服务我市经济建设一线。
3.实施高端人才集聚计划。加强开发区、创业园区、高新技术企业、博士后工作站、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研发中心等载体建设,搭建平台“筑巢引凤”。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通过项目承包、兼职指导和技术入股等多种形式,柔性引进产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和技术领军人才。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到国内外人才密集区通过设立研发中心等多种方式引才引智。同时,积极帮助和支持科技型企业引进高端人才,推动企业做大做强。
(三)创新人才开发机制
1.加强党政人才队伍建设。启动年轻干部“四个一”培养工程,即:每年安排一批新参加工作的大学生到村、社区挂职,一批35岁以下年轻干部到企业挂职,一批年轻干部到旗区机关或乡镇挂职,一批旗区干部到市直部门挂职。鼓励和引导年轻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生产一线,经受锻炼,增长才干。实施党政人才培养培训工程,每年选送300名左右科级以上干部到国内高校集中培训,20名左右市领导、市直部门及旗区党政一把手到境外进行专业化培训。强化公务员通用能力建设,提高公共管理水平和服务发展能力。
2.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实施“353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工程”,每年在规模以上企业中选派30名左右优秀年轻企业高管到国(境)外培训,选派500名左右中层经营管理人才参加国内培训,企业内训经营管理人才不少于3000名,基本满足企业发展需要。同时,鼓励企业家参加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教育。“十二五”期间,对全市规模以上企业的高层经营管理人才轮训一遍,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1个月。
3.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施 “151”人才梯队培养工程,“十二五”期间,培养、引进10名左右研究成果在国内外具有先进水平的 “天骄英才”,50名左右进入自治区高端人才库、在各学科领域有较高学术造诣、成绩显著的“草原英才”,100名左右在各自学科、专业、工程、项目中起骨干核心作用且有发展潜力的 “鄂尔多斯英才”。建立高层次人才学术研修制度,支持高层次人才参与学术活动。搭建项目研究、技术创新和联合攻关平台,引导专业技术人才围绕产业发展实施科技成果转化,鼓励支持各类人才在岗位上积极开展发明创造、创新创优。
4.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发挥我市职教培训基地作用,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质量。建立培训资助制度,大力开展就业前培训、岗位提升培训,提高职工职业技能。积极推进大专院校、职业技术学校职业资格认证工作,指导大中专毕业生参加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
5.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规范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培育农村牧区专业技术协会,依托“一村一名大学生”、“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等项目,努力培养培训一大批创业型优秀青年农村牧区实用人才。开展农牧民技术职称评审工作,促进农村牧区实用人才合理流动。建立和完善市、旗区、苏木乡镇三级培训基地,形成农村牧区人才培训网络,开展职业技术教育,依托劳动力转移等培训工程,向农牧民和农村牧区实用人才传授科技知识和实用技能。
(四)加强人才培养
1.着力抓好学前教育和基础教育。深入实施十五年免费教育,加快发展学前教育,建立健全较为完善的城乡学前教育服务网络,幼儿学前三年入园率到2015年达到95%以上。高水平、高质量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在教育经费、办学条件、师资队伍等方面达到区域内基本均衡,确保广大少年儿童享有高质量的义务教育。高质量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到2015年达到95 %以上,大力发展优质普通高中和示范性普通高中。
2.做大做强职业教育。以市场和就业为导向,促进职业教育发展,加强职业教育示范学校和重点专业建设,建设一批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形成重点专业群,建设3-5个产学研相结合的实习实训基地,把鄂尔多斯职业教育园区打造为国家中西部地区重点实习实训基地。结合产业发展需求,广泛开展各类从业人员职业培训,逐步建立以就业、创业和技术创新能力为核心的职业教育培训体系;职业教育培训与劳动力市场需求形成良好的互动机制;逐步提供满足多样化学习需求的各类开放式教育培训,全面建设学习型城市。
3.大力发展高等教育。提升内蒙古大学鄂尔多斯学院、鄂尔多斯职业学院的办学层次和水平,积极筹建鄂尔多斯生态环境学院,启动建设大学园区,不断提高高校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的能力及水平。打造支撑鄂尔多斯产业发展和经济转型的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基地、高水平科学研究和创新载体、高层次社会服务和文化辐射平台。
4.健全继续教育体系。以构筑终身教育体系为目标,努力探索企事业单位职工教育、社区居民教育相互贯通、更加开放的社会教育体系。鼓励人们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参与终身学习,加快学习型社会建设。
(五)用好用活现有各类人才
1.用好用活高校和科研院所人才资源。坚持和完善政校企联席会议制度,支持区内外、国内外高校和科研院所围绕我市经济建设和民生工作重点领域选择研发课题,开展经济技术合作,参与重大项目科技攻关招标,与企业合作开发或共建研发机构,建立大学生就业见习实习基地,引导优秀人才直接进入经济建设主战场和社会各个领域。
2.激发机关和事业单位人才创业活力。定期选派市直机关优秀年轻干部到旗区、乡镇、社区和企业挂职锻炼。不断完善机关干部轮岗创业的机制和办法,带动和促进全民创业。坚持事业单位用人凡进必考制度。鼓励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辞去公职领办、创办企业,引导各类人才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创业发展,推动创业带就业,实现发展促和谐。鼓励企事业单位各类人才采取项目开发、技术攻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多种方式,在其它企事业单位兼职兼薪。鼓励企业对做出特殊贡献的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实行重奖或期权、股权激励。
3.强化社会事业和社会工作人才作用。着力培养一批哲学社会科学、文学艺术、广播影视和基层文化等方面人才,推动我市文化大发展大繁荣。鼓励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围绕我市发展大局开展应用对策研究,积极建言献策,发挥理论创新、资政育人和决策智囊作用。创新社会工作人才培养机制,提高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素质,壮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规模,提升社会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1.完善人才政策机制。健全党政人才公开选拔、竞争上岗、轮岗交流、职务激励、票决和辞职、辞退制度,坚持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完善进口,畅通出口;以推行凡进必考、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加快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以业绩为核心,由品德、知识、能力、业绩等要素构成的人才评价指标体系,完善劳动、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制度,激发各类人才创造活力和创新热情;运用法律手段保护用人主体和人才的合法权益。
2.发挥人才政策优势。各地在实施“人才鄂尔多斯”战略、调整和制定人才政策过程中,只要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政策,都应该去探索尝试;对于国际通行国内尚无政策规定的,均可先行先试、创新突破。积极探索、研究制定区域人才互动支持的政策体系,切实做到与自治区政策相配套,与发达地区各城市的政策相衔接,逐步消除人才流动的政策壁垒,打通人才流动的绿色通道,促进人才科技优势加速向鄂尔多斯流动、聚集。在人才政策上真正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新、人新我特。
3.完善人才市场体系。大力发展各类专业人才市场,充分发挥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加快人才市场公共信息网络建设,贯通人才、劳动力、科技等要素市场。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诚信制度和市场准入机制,进一步发挥企业家协会的作用,搭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交流平台。大力发展技术产权交易、科技信息服务、专利代理、科技评估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扶持壮大民营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和猎头公司,完善社会化中介服务体系和市场化运行机制,促进人才服务标准化建设,形成政府部门宏观调控、市场主体有序竞争、行业组织提供服务、政策法规充分保障的市场运行新格局。
4.搭建人才交流平台。紧紧围绕产业发展需求,重点与中科院、清华大学等开展技术攻关咨询论证等活动,搭建政府部门、骨干企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协会学会之间沟通交流平台,为人才创新创业提供政策保障、技术支撑和资金扶持。完善专家政策咨询、休假疗养、健康体检等制度,提高高层次人才服务质量和水平。
5.营造人才环境优势。按照建设“百万人口、百年城市”的要求,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国生态园林城市为契机,从服务功能、产业载体、生态环境、社会生活、文化氛围等多方面入手,全方位打造有利于各类人才创业创新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同时,充分发挥宣传媒体主渠道作用,拓宽“人才鄂尔多斯”宣传的覆盖面,扩大影响力,着力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大量涌现、健康成长的良好舆论氛围,形成鼓励人才干事业、支持人才干成事业、帮助人才干好事业的良好环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实施“人才鄂尔多斯”战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制定实施方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进“人才鄂尔多斯”建设。
2.实施专项考核。要建立健全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开展“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的专项考核,把能否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培养人才、用好人才,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3.建立工作督导、通报调度和约束激励制度。分级开展督导考核,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各项任务的有效落实。加大表彰宣传力度,对贡献突出的单位、部门和优秀个人给予表彰奖励,进行广泛宣传。
4.制定配套政策措施。组建人才工作研究团队,采取课题招标、指导点评、咨询论证等方式,探索人才开发的规律和特点,增强人才工作的理论性、前瞻性和创新性。研究制定高层次人才选拔评价、培养引进、配偶就业、子女就学、住房保障等配套政策,形成有利于人才创新创业的工作环境。
(二)强化资金保障
1.加大政府性资金投入。加快构建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多元化人才开发投入机制。2011年市财政安排人才专项资金5000万元,全市人才专项资金不少于1亿元,以后根据我市财政增长情况和人才工作需要逐年增加,“十二五”期间,全市人才专项资金达到3亿元(市本级按60%投入)。
2.多渠道筹措人才资金。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金相结合,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产业集聚,推动人才优势向产业优势转化。通过提供种子资金、股权投入、科技风险金投入、贷款贴息等多种形式,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资金援助。
(三)健全人才综合服务体系
1. 完善人才社会保障制度。积极推进机关和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出台事业单位职工个人养老保险政策。规范和推进企业年金等补充保险制度,并向生产一线倾斜。鼓励企业和有经营性收费的事业单位对工作特殊需要及做出重大贡献的人才在住房、医疗、保险等方面给予补贴。妥善解决人才在不同行业、不同性质单位之间流动的社会保险关系衔接办法,切实解决人才流动的后顾之忧。
2.推进人才工作市场化运作。把党管人才和市场配置人才有机统一起来,积极探索行政推动、政策引导和市场运作“三位一体”的新机制。创新人才工作市场运作机制,建立良性运转、充满活力的人才开发体系,形成点多面广全覆盖的人才工作网络。
3.支持人才资本优先参与分配。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制度,明确货币资本与人才资本的置换方式,形成经营要素和技术要素合理参与分配指标体系。建立人才期股期权制度,促进智力资源进入法人治理结构。
4.加强人才储备工作。成立“鄂尔多斯市人才储备中心”,采取政府雇用或柔性引进等方式,超前引进、储备一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优秀专业人才。为其提供人事代理服务,纳入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形成管理规范、服务优良的长效机制,吸引更多的高层次和优秀人才到经济建设主战场建功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