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联盟首页 | 共产党员网
    今天是: 天气: 本站搜索
达拉特旗农村牧区实用人才“领头雁”培养计划实施方案
日期:2018-03-20  来源:  作者:
  
 达拉特旗农村牧区实用人才“领头雁”培养计划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储备乡村振兴、建设“多彩达拉特 亮丽黄河湾”的优秀人才,结合“县域农牧业产业人才培养示范工程”的组织实施,以农牧业合作社(协会)、家庭农牧场、农产品经纪人、种养殖大户和农业产业化企业负责人等新型经营主体为重点,实施农村牧区实用人才“领头雁”培养计划。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现精准脱贫和建设“多彩达拉特 亮丽黄河湾”的工作大局,以农牧业合作社(协会)、家庭农牧场、农产品经纪人、种养殖大户和农业产业化企业负责人等新型经营主体为重点,实施农村牧区实用人才“领头雁”培养计划。通过资金扶持、捆绑项目、培养培训等措施,三年内,培养15名左右政治素质好、领富带富能力强的农村牧区发展带头人队伍,并引领带动一批农牧民掀起新一轮创新创业大潮。

二、确定培养人选

(一)推荐条件。以返乡农牧民、大学生毕业生、复转退伍军人和嘎查村后备干部等为重点,推荐具有一定群众基础和创业经验,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有较强示范带动能力的农牧业合作社(协会)、家庭农牧场、农产品经纪人、种养殖大户或农业产业化企业负责人作为培养人选。
  (二)推荐程序。培养人选通过苏木镇党委推荐、旗直涉农部门推荐和个人自荐三种途径进行,苏木镇推荐人数不少于3人,农牧业局、供销社、农机局、产业办、扶贫办、兽医局、科协、科技局、农综办、经信局每个单位至少推荐2人,积极鼓励其他部门推荐培养人选。推荐人选需填写《农村牧区实用人才“领头雁”培养人选申请表》(附件),旗直系统推荐或自荐的,经苏木镇党委初审。推荐人选于415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至旗委组织部人才科(旗委211室)。

(三)评审确认。农牧业局组织专家评审会,确定初步培养人选。旗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进行实地审核,通过审核的人选授予“达拉特旗农村牧区实用人才领头雁培养人选”证书,并进行为期3年的跟踪培养。
   三、创新培养方式
  培养人选在培养期内将享受下列培养、支持政策。

(一)项目支持。首次入选的培养人选,一次性发放1万元创业启动资金。根据培养人选实际需求,协调农牧业、农综、科技等部门资源,培养期内争取为培养人选捆绑实施1个涉农项目。同时,按照信用等级评定情况,协调金融机构优先为培养人选办理信用贷款。

(二)政治吸纳。加强对培养人选的政治教育、思想教育,培养人选是非党的,积极引导其向党组织靠拢;是党员的,纳入嘎查村干部培训主体班次,逐步向党员中心户培养。对依托培养人所创办经济实体组建党组织的,根据示范带动效果,再给予1-2万元经费支持。

(三)考察培训。培养人选直接纳入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训范围,进行相关内容培训。同时,按照种植、养殖、加工、农牧业社会化服务、电子商务等类别,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题培训,确保每名培养人选在培养期内至少参加12次培训。建立和完善考察交流机制,鼓励创业青年到经济发达地区开展经验交流、项目对接、创业见习等活动。

(四)结对帮扶。建立干部联系点制度,苏木镇干部与培养人选结成帮扶对子,了解培养人选实际需求,推动解决实际问题;通过组织科技特派员和科技专家进企业等活动,为每名培养人选协调1名专家作为创业导师,传授致富经验,提供创业服务。

(五)搭建平台。积极鼓励培养人选参加各级创新创业大赛,引导风险投资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优秀创业项目进行投融资支持;开展农村牧区青年电子商务培训,推动培养人选开设农畜产品网店;结合各级各类农牧业行业展会和各地农畜产品博览会,开展带头人产品展示展销推介活动,帮助带头人提升产品的品牌影响力、拓宽市场销售渠道。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本项目对于加快构建新型农牧业经营体系、推动现代农牧业发展、巩固和扩大党执政基础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项工作作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态化调度项目,由农牧业局牵头组织实施,相关工作责任落实列入对各涉农部门和各苏木镇人才工作责任考核清单。各苏木镇要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加强舆论宣传。

(二)加强探索创新。各部门、各单位要注意从实际出发,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产业发展方向,探索带头人培养路径,创新培养方式,不断提高带头人培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注重总结经验,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推广带头人培养过程中的成熟做法、成功经验。

(三)加强沟通协调。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合作,整合资源,形成合力。苏木镇要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并明确1名分管副职作为培养人选的结对联系人,常态化跟踪培养。农牧、科技、农综、农机、经信等有关单位要加强合作,注重把握推荐人选质量,在推荐项目、组织培训时,要优先推荐培养人选的项目,切实推进本方案有效落实。

(四)加强目标管理。对培养人选进行动态管理,重点考查思想道德、政治素质,以及产业建设情况、辐射带动群众情况,对培养期内发现培养人选现实表现与申报承诺有明显不符,将及时采取退出机制,不再继续支持。涉嫌欺诈套取项目的,还将追缴相关项目补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领头雁”培养计划培养申请表.docx

 

 

 
友情链接
   
达旗文明办
版权所有:中共达拉特旗组织部 | 技术支持:鄂尔多斯市海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477-5212343 | 建议使用:1024*786分辨率 | 蒙ICP备1300283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