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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当前社区建设的几点建议
日期:2016-05-16  来源:  作者:
  

关于当前社区建设的几点建议

社区作为社会的基本单元,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社区的社会管理和服务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社区建设的健康有序发展,亟需引起我们高度重视。

一、基本情况

达拉特旗树林召镇区内有西园、平原、白塔、锡尼、工业、昭君6个平原街道办事处,共辖西园、金鹏、迎宾、文苑、塔北、新园、锦园、东源、白塔、化工、蒙达、恒润、城关、腾达、召南、巴音社区(王贵新村)、长胜、和平、召北、北大、兴盛园、石化 、南干、新华、泰兴、兴建26个社区居委会。

二、存在问题

1.社区管理体制不顺,职责不清晰。社区管理体制存在条块分割和责、权、利不配套的现象,“权随责走、费随事转”没有得到有效落实。随着社区建设的加强,上级及有关部门对社区的工作要求越来越细,制定的一系列政策、任务主要靠社区去落实,一些职能部门将本应由自身完成的、费时费力费钱的行政性任务转嫁摊派到社区,给社区工作增加了额外负担。

2.社区工作者队伍不稳定。我旗社区工作者大多数为大学生村官、民生志愿者、三支一扶、公益性岗位等临时性工作人员,因工作压力大、工资待遇低等原因导致社区工作者队伍不稳定,影响工作积极性,不能更大地激发社区工作者的潜力。

3.社区服务不够深入。部分社区工作者更多地关注自己的工作待遇和八小时工作权利,社区服务大多停留在较浅的层面,没有突破福利服务的范围,以无偿的、短期的、面向弱势群体的社会救助和福利性服务为主,低偿或有偿的、面向大众的服务几乎为零。

三、意见建议

1.依法依规为社区居委会“减负”。建议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精简和规范社区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取消社区居委会的35项工作任务、18项评比达标、22项社区组织机构、27项社区纸质台账。各部门坚持依法行政和社区依法自治,理顺与社区居委会的关系,不得将属于基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派出机构职责范围内的事项,移交给社区居委会承担。依法应由社区居委会协助的事项,应提供必要经费、专业人员支持;委托给社区居委会办理的有关事项,应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管理的方式,实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

2.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一是切实提高社区工作者的工资福利待遇,使社区工作者的报酬不低于城镇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为其办理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二是对表现突出的社区工作者,要在提拔、晋级、表彰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并在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名额分配上多向他们倾斜,以创造良好的用人环境。

3.进一步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建立健全社区服务网络,拓展社区服务领域,通过有偿服务和无偿服务相结合、社区共建共享与政府支持相结合、专业服务与志愿者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面向老年人、残疾人、困难家庭的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面向社区居民的便民利民服务,面向社区单位的社会化服务,面向下岗职工的再就业服务等,让社区居委会回归为居民服务的本位。(平原街道 刘小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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